政府为了建立并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制度,加快建设残疾人服务体系,拓宽残疾人事业建设经费筹集渠道,拓展为残疾人提供的公共服务,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的社会环境,开创残疾人事业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残疾人公平共享文明成果的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道路,共建和谐广东,从而开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纳入财政预算,专项用于残疾人职业培训以及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我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010年1月开征。
地方教育附加是对教育费附加的补充。为了我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l0—2020年)》,加大教育投入,推动和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实现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目标。于2011年1月1日起缴纳。
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附加费,是国家为加快发展地方教育事业,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于 1986年7月1日起开征。
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国务院为切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文化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在加大各级财政对文化事业投入力度的同时,拓宽文化事业资金投入渠道,逐步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筹资机制和多渠道投入体制。对广告、娱乐行业开征的一种规费。主要用于全国宣传文化事业的建设。于1997年1月1日起开征。
堤围防护费是为了加强河道整治维护工作,提高城市防洪能力,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筹措资金而开征。堤围防护费专款用于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维护和更新改造。我省堤围防护费2009年9月开征。
政府为规范和加强工会经费、工会建会筹备金的收缴管理,有效发挥工会的职能作用,保障工会正常活动所需的费用,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本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从而开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及损失。分为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行政支出、资本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事业支出、其他支出等。从2013年7月1日起,我省实行工会经费由地税税务机关代收。
政府为了规范价格调节基金的征集、使用和管理,充分运用经济手段调控市场,平抑、调节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价格异常波动的专项资金,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开征价格调节基金。我省价格调节基金自2010年1月1日起开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