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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地税推进“三项制度”打造阳光税务 执法行为全过程零遗漏记录
打印本页发表时间: 2018-01-18 16:10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法制日报 字号:


地税执法人员用执法记录仪记录执法全过程。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文/图

□ 本报通讯员 况淑敏

日前,广东地税“执法全过程记录平台”及“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以下简称双平台)正式上线,并在全省地税系统推广应用。此举集成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试点成果,将有助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作为国税、地税系统开展全部三项制度试点的省份之一,在过去的一年里,广东地税系统通过探索公开执法信息、执法全过程记录、健全法制审核制度,打造出更加透明的“阳光税务”、更加公正的“规范税务”、更加严谨的“法治税务”。

国地税合作实现1+1>2联动效应

据广东省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吴紫骊介绍,广东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于2017年10月1日联合印发了《广东省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广东省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广东省税务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等三项制度办法,成为全国首个国地税联合制定的三项制度规范性文件。

“执法全过程记录平台”通过在电子文档管理系统增加执法记录仪音像记录信息存储上传模块,完善存储、查询、调阅、搜索、统计、管理功能,实行“一户一档”式数据存储、多口径搜索调阅、省市两级协同管理,有效实现记录过程信息化、数据整合规范化、档案管理智能化。

“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则将目前分散于网站、微信、大厅等渠道的公示信息,通过公示平台进行集中公开。公示平台实现全省地税系统互联互通,社会公众进入省局公示平台即可查询各市(区)局的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实现“上一家网,查全省事”。

“广东税务部门在目前国地税良好合作基础上,有机互动,积极开展‘三项制度’试点,共同打造国税地税合作升级版。”广东省地税局总经济师罗达佳告诉记者。

2017年6月,广东国税、广东地税在前期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联合印发试点实施方案,正式拉开国地税合作开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的序幕。试点方案印发后,国地税部门密切配合,全方位,全覆盖落实试点任务,并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联合公告“三项制度”试行办法。

公开执法信息打造“阳光税务”

广东省恩平市某饮食娱乐公司自登记以来无开业记录,名下有两宗土地,无房产。自2013年起,该公司以未开始营业而资金周转困难,一直拒绝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截止至2017年,该公司共欠缴2013年至2016年间城镇土地使用税24万余元。

2017年6月份,地税部门对其发出《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但该公司逾期仍未清缴所欠税款。为了督促纳税人自觉缴纳欠税,防止新的欠税发生,恩平市局在办税场所或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上进行欠税公告,公司随即主动对所欠税款完成了清缴。

记者了解到,去年以来,广东地税结合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的政务公开要求,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开,实现税收执法全过程“看得见”,通过公开执法信息打造更加透明的“阳光税务”。试点推行以来,累计公开执法事项1084项。

据悉,作为首批“全国税务系统法治基地”之一的珠海市金湾区地税局,在试点工作中,通过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大厅等渠道,公开税收执法主体及权限、执法人员及岗责要求、执法监督方式等信息;汕头市地税局结合公示信息,运用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对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发挥惩戒合作备忘录的作用,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机制。

记录执法过程打造“规范税务”

当前,广东地税系统通过引入整套执法记录仪,以实时音像直播方式,实现对税务人员出示检查证件、交接检查文书、查阅企业账册、封存现场资料、拷贝电子数据、电话催报催缴、纳税咨询和税务约谈等一系列执法行为进行全过程、零遗漏记录。通过执法全过程记录,更加公正的“规范税务”正在逐步形成。

不久前,根据案件线索,东莞市地税局稽查局来到某广告公司进行检查。检查人员现场首先向该公司财务负责人詹某出示税务检查证,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和《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并告知其有申请回避的权利,詹某现场填写送达回证。随后,检查人员调取该公司2014年度至2016年度的账册、凭证等资料,现场填写《调取账簿资料清单》并由詹某签章确认。

在上述现场执法全过程中,检查人员全程通过执法记录仪进行音视频记录,而正是这份视频记录资料,拍摄到在该公司某财务人员的办公室桌面角落的一份关键证据,为下一步查明该公司偷税漏税行为提供了线索。

记者了解到,为有效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广州市地税局稽查局还自主研发了稽查指挥调度系统,集信息实时交流、位置实时追踪、资料实时查询、过程实时记录等功能于一体,能够实现执法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该系统的运用,极大地规范了执法过程、提升了执法效率。”广州市地税局稽查局局长钟晓山告诉记者,该局在突击检查某知名连锁企业时,借助稽查指挥调度系统实现了执法过程音像资料的统一收集、保存、管理和使用,也为地税、国税、公安三方联动、穗沪两地协同检查提供了可能。

健全法制审核打造“法治税务”

通过健全法制审核制度,广东地税致力于打造更加严谨的“法治税务”。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后,不仅极大地提高了基层税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执法的能力,而且执法事项经过法制审核后,税收执法更加严谨规范,税务干部执行起来更有“底气”。

河源市连平县地税局在查办欠缴地方税费、社会保险费案件时,经法制审核,向连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局工作人员傅金祥告诉记者,“重大税收执法决定社会影响大,因此要慎之又慎。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既保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又提高了税收执法行为的公信力。”

佛山市地税局创新国地税共建法律顾问团队和法律顾问办公室,旨在为税务机关提供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服务。法制审核团队努力在国地税执法程序、标准、规范等方面探索形成共性规定,保证税收执法决定严格依法作出,推动佛山税务依法治税经验共享,提升佛山税务部门整体执法水平。

中山市地税局为确保法制审核工作有效贯穿于税收征管业务中,优化了原有“银行强扣(划拨)”系统,将法制审核作为必经程序内嵌入系统,实现法制审核任务系统推送、法制审核资料电子传输、法制审核过程全面留痕,极大地减轻了基层工作负担,提高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数据显示,2017年广东地税系统内外部监督发现执法过错总数较2016年降低13.46%;在税务总局委托第三方开展的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中,广东地税排名提升了11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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