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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信息中心关于综合事务岗位人员的招聘启事
打印本页发表时间: 2018-01-02 15:23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省局信息中心 字号:

根据工作需要,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信息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信息中心综合事务岗位人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信息中心综合事务岗位人员2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三)身体健康,达到岗位健康卫生标准要求。

(四)具备岗位所需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表

 

 

四、薪酬待遇

待遇面谈,并按法律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缴纳五险一金。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有意者请于2018年1月31日前将简历发送至邮箱(gddsxxzx@126.com)。

(二)报名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核合格的,确定为考核对象,并通知考核有关事项。应聘者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未参加资格审核、审核不符合条件、或资料不属实的,取消报名资格。

六、面试及实践考核

招聘采取面试及实践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实践考核时间为2个工作日,考核内容为岗位职责内工作内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一)根据面试及实践考核的综合成绩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和医院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二)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试用对象,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考察试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情等情况进行考察试用,试用期1个月。因考察试用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85299459  85299430  85299436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信息中心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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