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前3季度,全省地税系统累计完成税费收入7608.76亿元,剔除营改增影响可比增长14.8%,按入库额计算下降1.5%。其中:税收收入4944.28亿元,可比增长16.5%,入库下降7.5%;社保费收入2279.49亿元,同比增长14.4%;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及其他收入合计384.99亿元,同比下降1.0%。税收运行基本情况如下:
(一)中央级与地方级收入均较快增长。中央级收入1775.29亿元,可比增长17.3%,入库增长19.2%;地方级收入3168.99亿元,可比增长16.2%,入库下降17.8%,其中省级和市县级收入分别为531.22亿元和2637.76亿元,分别可比增长22.5%和15.0%,入库下降39.5%和11.4%。
(二)所得税增速快于财产行为税。两个所得税合计收入2848.35亿元,同比增长17.6%,其中企业所得税增长19.0%,个人所得税增长16.3%。财产行为税合计收入1979.14亿元,同比增长15.2%,其中: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和契税等5个税种两位数增长;城建税、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等3个税种个位数增长;资源税和烟叶税负增长。
(三)珠三角地区税收保持较快增长,粤东西北地区税收增速继续加快。剔除营改增影响并按税收来源地计算,珠三角9市税收收入4437.47亿元,可比增长15.8%,比上半年提高1.0个百分点,其中广州和深圳分别可比增长19.3%和8.7%,其他珠三角7市可比增长23.3%;粤东西北地区12市税收收入506.81亿元,可比增长23.5%,比上半年提高1.7个百分点,其中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分别可比增长20.0%、22.9%和26.4%。